各有关高职院校,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:
2012 年,我省启动开展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(以下简称试点)工作。经过中职阶段近三年的学习,当年参加试点的学生 2015 年将转段升入高职院校学习。针对近期个别院校在转段升学**现的政策理解问题,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:
一、“比照普通高考录取率确定录取比例”的要求,应通过合理划分转段升学考核合格线来体现,而对考核合格的学生,各牵头高职院校应予以录取。
二、划分转段升学考核合格线,应以牵头高职院校为单位,在综合所有合作各中职学校学生培养情况后,进行统筹考虑。各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有差异,学生努力程度有差异,不要求每一所中职学校比例统一。牵头的高职院校对于培养质量高、考核成绩比较好的合作学校,可以适当放宽比例。
三、划分转段升学考核合格线,应由牵头高职院校与合作的中职学校共同协商确定。
四、2012 年和 2013 年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学生,按上述要求执行。2014 年及以后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学生,有新规定从新规定。
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5 年 1 月 12 日